为保证“2015年网络春晚大型征集活动”的正常进行,为每一部作品充分提供展示平台,2015年网络春晚大型征集活动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定如下协议:

一、参加征集活动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加征集活动者本人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并符合《2015年网络春晚大型征集活动》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未抄袭、复制、窃取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等),同时保证对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内容拥有完整的版权,或已取得相关版权人的授权并依法支付了报酬且该版权人同意遵守本版权协议的全部约定,参加征集活动的个人或组织自行承担所提交作品采用内容的版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因作品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版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加征集活动者本人承担。如征集作品存在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纠纷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奖项奖品,若因此给组委会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二、如参加征集活动者违反上一条约定导致组委会使用评选作品造成了对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侵权,由参加征集活动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组委会造成损失的,参加征集活动者应予以全部赔偿,且组委会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中规定的参加征集活动者的违约责任仍然有效;

三、参加征集活动者拥有征集作品完全著作权。参加征集活动者同意,组委会与合作组织(由组委会指定)有权永久、无偿在电视频道、网站、手机视频、等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展播等展映,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若不同意参加上述展示或对展示有特别要求,可以选择不予报名,否则,组委会视为同意参加“2015年网络春晚大型征集活动”的各类展示活动。参加征集活动者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发送邮件至:wlcw@cntv.cn,组委会将以报名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版权人确认的法律依据,由于报名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加征集活动者自行负责解决。参加征集活动者选送作品一旦进入评选环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参加征集活动者提交的所有作品不再退还,应自留作品底稿;

四、参加征集活动者同意在征集活动进行过程中,为提高制作水准,对作品进行推荐和宣传,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的二次创,创作的版权归作组委会所有;

五、本协议构成组委会与参加征集活动者之间关于版权事项的重要约定。参加征集活动者通过征集活动官方网站(http://wlchunwan.cntv.cn)报名参加上传作品后,即视为已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受其约束;

六、征集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筛选;违法、违规、不健康的作品将会被剔除,同一条原创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八、经过主办方内部初审合格后的征集作品的作者,须遵从由主办方安排的相关宣传推广活动,如培训、彩排、采访及拍摄等活动,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浏览征集活动官方网站所发布作品的网友,未经原作者或组委会书面许可,不得随意下载他人作品并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以及其它任何活动,否则,原作者及组委会均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十、参加征集活动者上传征集作品时,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征集作品资料与参加征集活动者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征集活动者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否则组委会有权限制或取消其相关评选权利;

十一、参加征集活动者保证组委会及合作组织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评选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无需向参加征集活动者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评选作品经组委会初审合格获得入围资格后,组委会即有权将该作品向第三方分销,期限为5年。

十三、依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其它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罢工及战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央电视台的要求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命令、通知等原因)导致组委会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组委会违约,组委会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十四、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组委会及参加征集活动者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2015年网络春晚大型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参加征集活动者在提交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条件下,参加征集活动者将获得参选参评资格并可提交作品。作品一经上传,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愿意接受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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